Monthly Archives: June 2011

God the “Author of Evil”?!

Recently I came across a Reformed author who asserts that God is the “author of sin” and that “God created evil” (see http://www.vincentcheung.com/books/authorsin.pdf). Without first enquiring into what the author means by these expressions, which I will do in just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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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的引導

[講章:2010八月1日,紐約華人教會] 16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17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18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加五16-18 在這段經文之前,保羅告訴我們,基督徒蒙呼召的目的就是要得自由,而這個自由不是享受罪中之樂、任意犯罪、放縱情慾的自由,而是從罪中得釋放,我們從前被罪綑綁,現在卻得到自由,不再受到罪的轄制,這個自由是能夠成為聖潔的自由,能夠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愛神的自由,能夠愛人如己的自由。在第十三節,保羅說:「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然後在第十六節,保羅用了一個介係詞來繼續他這段關於基督徒的自由的論述。第十六節一開始,保羅就說:「我說」,這個「我說」兩個字,原文是 Λέγω dέ,Λέγω 是「我說」的意思,dέ的意思是「所以」、「但是」、「然後」。保羅在第十六節這裡,顯然是接續十三到十五節的討論。十三到十五節那裡,保羅告訴我們,基督徒蒙召是要得自由,但是這不是放縱私慾的自由,而是以「愛」作為我們使用這個自由的原則。十六節,「然後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保羅在這裡似乎是在跟他的讀者進行對話。保羅說:「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讀者就會問:「那我們應該怎樣作,才能不放縱肉體的情慾呢?」保羅就回答:「所以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換句話說,我們作為基督徒,是藉著順服聖靈的引導,來避免放縱情慾,是藉著聖靈的引導,從我們罪的本性裡面得釋放、得自由。 而在這裡讀者會接著問:「可是你叫我們順著聖靈而行,是什麼意思呢?」保羅就接著解釋:「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換句話說,當你罪惡的本性,也就是保羅所說的肉體的情慾,雅各把它叫做「私慾」,當你被這個私慾牽引,以致於你受到試探,要犯罪的時候,聖靈住在你裡面,全能的聖靈會跟情慾爭戰,祂不會容許罪在你身上作王。而因為聖靈住在你裡面,所以你現在成為聖靈的殿,你成了上帝的居所。上帝的殿在哪裡,祂的寶座也在哪裡,你既然成為上帝的殿,祂就要在你生命裡面坐寶座、掌王權;祂的國度降臨在你的心中,而罪惡的權勢跟上帝的國度是勢不兩立的,罪惡也想在你身上掌王權,所以在你裡面就開始了一場神聖的戰爭,神的靈正在一步步地征服國度的敵人,敵人正頑強地抵抗。《天路歷程》這本書裡面描繪了一幅很觸動人的景象,這個主角基督徒看到一個房間裡面有兩個人,這房間裡燃燒著熊熊烈火,其中一個人不斷想要把火澆息,但是另一個人卻不斷添柴,讓火愈燒愈旺。這火就是我們心中那把聖靈的火,敵人想把它澆熄,可是我們的主、我們的王在我們心裡讓它愈燒愈旺。 你知道嗎?羅馬書第八章告訴我們,當聖靈住進我們的心中時,我們就成為神的兒女,所領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而是兒女的心,能夠稱呼上帝「阿爸,父」。當聖靈住進我們心中時,我們順服神的動機就不再是因為怕被律法定罪,而是因為我們深深地愛祂,祂是我們的阿爸父神。我們既成為神的兒女,我們內心深處最想要、最想要作的,就是討神的喜悅。可是罪惡的本性,我們的邪情私慾,也就是上帝的敵人,仍然緊緊抓住我們,不肯放手,所以常常你願意作的不去作,不願意作的卻去作。「我好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我想要成為聖潔,因為我的父是聖潔的,人非聖潔,不能見主的面,我想要面對面地活在父的面前,我想要討神的喜悅。可是有時候我們面對罪惡的試探、面對私慾的引誘,我們就是無力招架。我們還是罪人,我們還在犯罪。有的時候基督徒犯的罪,比非基督徒還要嚴重、還要多。 知道「取死的身體」是什麼意思嗎?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這裡,是拿古羅馬的一種刑罰作為比喻。這個「取死的身體」,是一種刑罰的名稱,是專門拿來處罰逃兵的。如果羅馬的軍人從軍隊裡面逃走,被抓回來的話,他會被綁在一根高高的柱子上,跟一具屍體面對面綁在一起。屍體開始腐爛的時候,細菌跑到活人身上,活人的皮膚也會跟著腐爛。臭不臭?很臭。屍體腐爛是很臭的。痛不痛?很痛,而且又很癢,可是你手腳都被綁住,痛不能摸,癢不能搔。怕不怕?跟一具屍體面對面綁在一起,怕都怕死了。這就是「取死的身體」。保羅就拿這個刑罰來描寫我們怎麼樣跟罪被綑綁在一起,這個罪一步步地腐蝕我們,而我們什麼都不能作。這是罪人還沒有得救的時候的光景。保羅說:「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然後說:「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可是基督救我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是一個過程。祂到柱子下,對我們說:「我能救你!我來救你!」你信不信祂能救你?你只要信,就能得救。你說:「我信!」好,祂現在就來把你救下來。你看到祂來救你,你很高興:「我得救了!得救了!」你得救了沒?你得救了,祂現在正在救你下來。你得救了沒?還沒,因為祂還正在救你下來。祂要先爬上去,幫你鬆綁,然後把你背下來,祂還要醫治你身上腐爛的地方,這個成聖的過程,是一輩子的工夫。那個取死的身體留在你身上的爛瘡,有時候還會繼續蔓延。這就是罪現在在我們身上作的事。我們以經從罪中得釋放了,可是還沒有完全自由。我們想要討神的喜悅、想要成為聖潔,可是我們常常犯罪。 是不是很痛苦?與罪惡爭戰應該是很痛苦的。如果你犯罪的時候不覺得痛苦,那可能你還沒有得救。基督徒跟非基督徒不一樣的地方不在於基督徒不會犯罪而非基督徒會。有時候基督徒比非基督徒更會犯罪。不一樣的地方在於,基督徒犯罪的時候嚐到的不再是罪中之樂,而是罪中之苦。我們很討厭犯罪,雖然我們常常犯。不是嗎?你有你的軟弱、我有我的軟弱。我們各自面對不同的試探,我們常常掉進不同的網羅當中。成為基督徒不代表你從此就不會再犯罪了。誰敢說自己不會犯罪?說自己不會犯罪的舉手。約翰壹書第一章,「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中了。」我們會犯罪。更糟的是,神的靈讓我們清楚看見自己的罪,而我們卻仍然常常沒有辦法不去犯這些罪。可是我們蒙召,不就是要從罪中得自由嗎?我們蒙召是要成為聖潔的國度,我們也渴慕成為聖潔。而假如我們仍然不聖潔、仍然犯罪,這是不是說我們就失去了救恩的應許了呢?是不是說我們就從恩典之約裡面墮落出來了呢? 我們如果回到加拉太書這段經文,就能找到答案了。第十八節,保羅很肯定地告訴我們:「不是的,你沒有失去救恩,因為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換句話說,如果聖靈在你裡面與情慾相爭,如果你感到心中有這樣的爭戰,如果你犯罪的時候感到痛苦,因為你想要討神的喜悅,不想要犯罪,那麼你就是被聖靈引導的,你不在律法以下,律法以經不能定你的罪了!不管你犯的是什麼罪,沒有人能定你的罪了!羅八33-34,「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以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你藉著信,當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你死的時候,你的罪就成了祂的罪,祂的義就成了你的義。林後五21,「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就是這樣子,藉著信,因著神的恩典,我們的罪就一筆勾銷了,不在律法之下了!聖靈是賜信心、施恩典的靈,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之下了!不再定罪了!因信稱義了!這個因信稱義的真理,就是保羅在整本加拉太書所強調的。因信稱義,因信得生,因信被稱為神的兒女,因信靠主耶穌基督,就得著自由,不再定罪了。 這是多麼奇妙、多麼偉大、多麼美好、多麼不可思議的恩典。可是你怎麼知道這些事都在你身上應驗了呢?你怎麼知道你是不是一開始就真的信了、你是真的基督徒?你怎麼知道聖靈有沒有住在你心中,你是不是被聖靈引導的呢?只有被聖靈引導的人才能因信稱義,只有被聖靈引導的人才不在律法之下,只有被聖靈引導的人才是真基督徒。羅八14,「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九8,「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這也就是說,只有被聖靈引導的人才是神的兒女。所以,你如果要知道你是不是神的兒女,有沒有得救,有沒有被稱義,是不是真基督徒,那麼你就要看你的生命裡面有沒有聖靈的引導。聖靈的引導,是神兒女的記號。那麼,你怎樣知道你確實是被聖靈引導的呢?聖靈的引導,有哪些可見的特徵,可以證明你的確是神的兒女呢?在加拉太書第五章這裡,保羅給我們看見,被聖靈引導的人最大的特徵,不是他們特別聖潔、特別道貌岸然、有很高的道德,不是。被聖靈引導的人,最大的特徵就是在他們裏面時時刻刻都在進行屬靈的爭戰,聖靈與情慾相爭,情慾與聖靈相爭,而這些聖徒內心深處最渴望的就是成為聖潔,因為他們的神是聖潔的,他們想要討神的喜悅,儘管他們常常跌倒、常常犯罪,常常沒有力量去作他們真正想作的,反而常常去作他們不想作的。所以簡單來講,我們怎樣知道我們確實得救了呢?就是看我們是不是被聖靈引導,去跟罪惡、私慾爭戰。不一定每次都戰勝,可能常常戰敗。你知道嗎,保羅告訴我們,就連他們那些使徒都很軟弱,常常跌倒、常常戰敗。可是每次跌倒都會再站起來,每次失敗,就會愈戰愈勇。哥林多後書四章那裏,保羅講到使徒的光景,第七節,「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寶貝」是指基督的福音,卑賤的「瓦器」是指保羅、彼得他們這些使徒,「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身上常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多麼美!我們爭戰的時候,常常會被打倒,可是打倒了,卻不至死亡。我們還會繼續爭戰。這就是所謂的「聖徒的恆忍」或「聖徒的堅忍」。這個就是神兒女的記號了。我們是被聖靈引導的。 好,我們說與情慾相爭,就是被聖靈引導的證據。但這還是有點抽象。我想要講得再更具體一點。有哪些可以實際觀察到的現象,能夠證明我們是被聖靈引導的呢?我想要講四個方面。當然,這只是其中一種歸納的方法,你也可以從其它的角度去歸納,但我覺得從這四個方面來理解聖靈的引導,是很有幫助的。我們可以把這四點記下來。第一,聖靈用神的話語,就是聖經,來引導我們。第二,聖靈藉著周圍的環境還有發生的事情來引導我們。第三,聖靈的感動。第四,聖靈負面的引導,這包括聖靈的責備、聖靈的管教,還有聖靈暫時的任憑。 我們從第一點講起。聖靈最基本、最重要,也最普遍的引導人的方式,就是藉由聖經。聖靈默示使徒先知寫下新舊約聖經,所以聖經裡面每個字都是神親自在對我們說話,是神直接的啟示。這個啟示不光是一套道德倫理,也不只是一套宗教理念。聖經所啟示的是一個整全的世界觀,要引導我們生活的每個層面,主導我們所有的價值判斷。聖經告訴我們神是誰,神為我們作了什麼。聖經告訴我們神跟宇宙萬物之間的關係。這個啟示的最核心的地方,就是耶穌基督。聖經說我們這些得救的人已經不屬於自己,乃是屬於耶穌基督,所以保羅在加拉太書第二章那裏就講,「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我們不再是自主的人了,因為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主,祂要在一切的事上作主、作王。所以基督的靈在默示聖經的時候,就給了我們一套整全的世界觀、整全的原則,讓我們在一切的事上都尊耶穌基督為主。不管是你的家庭,夫妻之間、父母子女之間、兄弟姊妹之間,你跟朋友的關係、你的工作、你的思想、你的一舉一動,不管你是生物學家、社會學家,不管你是國家主席,還是教書的、捕魚的、種田的,你要以聖經作為所有價值判斷的最高準則。所以哥林多後書十章五節說,「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你看見這裏,講的是「所有的心意」,不光是我們宗教上的信念,不光是要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死而復活,不光要我們接受因信稱義的道理,神要我們把一切的心意都降服在聖經的真理底下。簡單地說,就是聖經把上帝的旨意完完整整地啟示給我們。 有很多人喜歡在聖經之外尋找神的啟示,譬如說異夢,或者是某種超自然的印證。他們不曉得,原來神已經把一切我們應該知道的祂的心意都啟示在聖經裡面了。我們要順服的,是神在聖經裡面所啟示的旨意。在這裡我們必須分清楚神的兩種旨意,第一種叫做神「隱藏的旨意」,第二種是「顯明的旨意。」 神「隱藏的旨意」就是祂在創世以先就立定的計畫,祂已經把未來所要發生的事都預定好了。可是從我們的角度來說,明天會發生什麼事情,我們不知道,神對於未來的旨意,神將來的計畫,是向我們隱藏的。我們不應該尋求神隱藏的旨意,我們應該順服神顯明的旨意。神顯明的旨意就是祂在聖經裡面給我們講明白的所有的原則。所以申命記廿九29告訴我們,「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明白這意思嗎? 十六世紀宗教改革的時候,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這本書裡面就舉了一個例子,他說有一個兒子,他父親現在病得很嚴重。假設神隱藏的旨意是預定這個父親將來要因為這個病而去世。可是這是將來的事情,這個兒子不知道他父親的病會得醫治還是會死。他不知道神隱藏的旨意是什麼,而他也不應該來詢問神將來的安排,這是隱祕的事,是屬於耶和華的。他應該尋求的,是神在聖經裡面顯明的旨意。聖經明顯告訴我們,神的旨意是要兒女愛父母,你如果愛你的父母,你會希望你的父母身體健康,所以當這個兒子在禱告的時候,他應該怎樣禱告呢?「主啊,求你告訴我你將來的安排是什麼,如果你的旨意是要我爸爸死掉,你就讓他死吧!」不是!這種禱告不符合神的心意,為什麼?因為這是在探索耶和華向我們隱藏的事情,是在褻瀆神。這個兒子應該怎樣禱告呢?他應該順著神顯明的旨意來禱告。「主啊,我愛我的父親,我希望他健康,如果你願意,求你醫治他。」 神不一定會醫治,醫不醫治在於神隱藏的旨意。但是神顯明的旨意,是要你愛你的父母,為你父母的健康禱告。你不可以禱告要神讓你父母親死掉。不孝順。聖經要我們孝敬父母。所以我們看見,聖靈在這裡就藉著聖經,引導我們來孝敬父母。這是神普世的旨意,要我們遵守的。 神要我們明白的旨意,全都顯明在聖經裡,惟獨顯明在聖經裡。不要去臆測神隱藏的旨意。聖靈的引導,最主要的途徑,就是藉著聖經顯明神的旨意。從聖經的原則去分辨一切的對與錯、善與惡。進化論是對還是錯?從聖經去分辨。包二奶是善還是惡?用聖經原則去分辨。把聖經的原則運用在你所作的每一個決定上面。當然,你今天要穿什麼顏色的衣服,這你不需要花時間去禱告尋求,因為聖經的原則是我們在這些事上有自由。可是如果你看上一個女孩子或男孩子,他不是基督徒,那聖經告訴我們,你們與不信的原不相配,不可同負一軛。你不需要禱告求神顯明他的旨意,到底是要你跟他開始交往還是維持普通朋友的關係,聖經已經講得很清楚了,神的旨意就是基督徒不可以跟非基督徒結婚。可能神的安排是讓你喜歡的這個人有一天變成基督徒,然後你們結婚,可是神將來怎樣安排,你不知道,這是隱祕的事,是屬於耶和華的。顯明的事是屬於你的,在這個人成為基督徒之前,神顯明的旨意,就是你不可以開始跟他交往,不管這個人未來會不會變成基督徒、會不會跟你結婚。耶穌說:「不要為明天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你們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這意思就是,明天的事情,掌握在神的手裡,向我們隱藏,所以我們不要去憂慮明天的事情;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也就是說,我們把今天所面對的事情,所要作的決定,都順服在上帝顯明的旨意底下。當你學會讓神的話語來主導你生活上的每個決定的時候,你就已經在聖靈的引導底下了。聖靈用聖經引導我們。這是聖靈的引導的第一個層面。 第二點,在聖經的原則底下,配合聖靈內在的光照,聖靈會用周圍的環境還有發生的事情來引導我們。注意,這樣的引導不是在聖經之外的,而是配合聖經的。羅八28「神叫萬事都互相效力,使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也就是說,我們生命中所發生的每一件事,都有神的安排,而我們從這些事裏面,配合聖經的原則,就可以發現聖靈的引導。可是我們必須記住一個大前提,就是聖靈一切的安排都是為了信徒屬靈的益處還有神國度的降臨。 十八世紀有個英國人叫做威伯弗斯,William Wilberforce。他在劍橋大學受的教育,很年輕就畢了業,廿一歲就當選了英國國會議員。1784,他廿六歲的時候,決志信主,成為基督徒。他對信仰非常火熱,所以他一信主就決定要放棄他的政治生涯,全時間事奉神。可是在他實踐這個決定之前,聖靈讓一些事發生在他周圍,又給了他一些感動,然後他從聖經的原則去洞悉這些事件,他就發現神要引導他用別的方法來事奉神。 第一件事情就是,Wilberforce住在倫敦,而當他信主的時候,John Newton正好也在倫敦當神職人員。John Newton就是《奇異恩典》這首詩歌的作者。他信主前本來是販賣奴隸的,後來變成一個牧師。在他信主之後,他為之前所從事的工作深深痛悔,他看見這整個奴隸制度是很邪惡、很不人道的,不可以把有神的形象的人抓來當奴隸賣,這是在褻瀆神。而在聖靈的引導之下,Wilberforce跟Newton在倫敦就見面了,Newton把他對於奴隸制度的想法告訴Wilberforce,而在這個時候,聖靈就在Wilberforce心裡動工,讓他對整個奴隸制度的存在感到非常的不安,所以他就認定說一定要有一些人出來制止這樣的惡行。但是他還是認為神要呼召他出來作全職事奉。就在他決定放棄他的政治生涯之前,他跟他的好朋友William Pitt進行了一段對話,William Pitt是Wilberforce在劍橋的同學,在當時已經是英國首相了。這個人不是基督徒,可是他給了Wilberforce一些很有說服力的建議,要Wilberforce留在國會裡面來實踐他的信念。所以在這個時候,Wilberforce就開始來分辨聖靈的引導。 他就想:「首先,聖經告訴我們人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所以這個奴隸制度顯然是神所憎恨的。我遇見了John Newton,他把奴隸制度最可怕的地方都形容給我聽了。我又跟William Pitt談話,他勸我繼續從政的這些話,都很有道理。而再看看我自己。神給了我很大的恩賜,讓我這麼年輕就當上國會議員,成為一個很有影響力的政治家,我在政治上的恩賜,是有足夠力量來廢除奴隸制度的,這比我作為一個神職人員來抗議奴隸制度還更有效。而且每當我想要放棄從政來成為神職人員的時候,聖靈都讓我感到很不平安。我又看見在聖經裡面,約瑟、但以理、尼西米,甚至皇后以斯帖,都是用政治上的影響力來榮耀神。」 所以Wilberforce就用聖經的原則來分析神在他身上的個別的帶領,他得出的結論就是,神呼召他在英國國會裡面為主爭戰。在他整個政治生涯裡面,他聚集許多基督徒國會議員,廢除了奴隸販賣制度,把自由還給所有的奴隸,他還更新了當時的監獄制度還有納稅制度。當時的監獄根本不把犯人當人看,他把上帝形象的尊嚴還給了這些犯人。當時納稅是用人頭法,也就是你這一家有幾口人,就要納多少稅,所以家裡有很多人的窮人家,納的稅就比家裡人很少的有錢人家多好幾輩。Wilberforce說這不符合聖經裡面要幫助窮人的原則,這種納稅制度很沒有愛心,也很不公義,剝削窮人。所以他就在國會裡面推動稅務改革,把人頭法變成所得稅法,也就是你納多少稅,是看你有多少收入來決定。你看,這個人懂得分辨聖靈的引導,就在聖靈引導之下,作了這麼多事情。聖靈會藉著外在的一些處境跟事件,配合聖經的原則,還有一些內在的感動,來引導我們。 這就是我們要講的第三點。聖靈藉著內在的感動來引導我們。當Wilberforce決定要當神職人員的時候,這件事雖然跟聖經沒有牴觸,也不是犯罪,甚至是很榮耀神的事情,可是因為這不是上帝給他的安排,所以聖靈就讓他心裡不安,又讓他對於另外一個選擇有很大的感動。另外還有一些時候,當我們所作所為、所思所想的事情與聖經牴觸的時候,當我們違背神的心意的時候,聖靈就會責備我們,讓我們感到沒有平安。 幾年前我們教會有一個弟兄寫e-mail給青年團契的弟兄姐妹,分享他對約翰福音的一些看見。他說,有些人說約翰福音應該在二十章結束,他覺得他很同意這個看法,因為約翰福音從第一章到第二十章形成一部很完整的著作。我就回信說,你不可以這樣講。約翰福音明明就有二十一章,這二十一章都是神的話語,都是必要的,怎麼可以說一到二十章就已經完整了呢?神的話語一點一劃都不能廢去,何況是一整章聖經呢?很感謝主,這個弟兄第二天就回信給大家,他說:「謝謝你指出我的錯誤。我昨天發出那封e-mail的時候,心裡就一直不平安,我看到你的信的時候,就明白我為什麼心裡沒有平安了,因為我錯誤地對待神的話語。」你看,這就表示聖靈在他心裡動工,所以當他說錯話的時候,心裡就不平安。 我們看見加拉太書第五章的經文也是這樣告訴我們的。聖靈與情慾相爭,情慾與聖靈相爭,當我們犯罪的時候,聖靈就讓我們感到很痛苦、很難過。而聖靈藉由內在感動來引導我們,也不光是責備我們、讓我們感到不平安。當我們遇見試探的時候,聖靈會感動我們逃跑。聖靈也時時安慰我們,給我們得救的確據。耶穌稱聖靈作「保惠師」,這個「保惠師」的原文是Parakletos,意思是「安慰者」、「勸戒者」、「賜給力量的」。羅八16說:「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在整本聖經裡面,我們看到聖靈在不同的情況底下、在不同的人裡面,激起不同的感動,有負面的也有正面的。大衛犯罪的時候,聖靈就給他憂傷痛悔的心。使徒行傳十三章裡面,保羅跟巴拿巴帶領許多人信主的時候,聖靈就讓他們心裡充滿喜樂。 聖靈有時後也會用一些感動來催逼你去作一些事。Wilberforce就感到聖靈在心裡催逼他去廢除奴隸制度。使徒行傳二十章那裡,聖靈給保羅一個感動,催逼他到耶路撒冷去。 我們看見,聖靈會把各樣的感動放在我們心裡,藉由這些感動來引導我們,這些都是為了我們的益處,為了神的國度。而我們也要明白,並不是所有的感動都是從聖靈來的。撒旦也會來攪擾我們的心,給我們一些特別的感覺。假如你今天突然很有感動,說「我要開一間妓院,然後在妓院裡面放詩歌,讓嫖客可以聽見福音」,我想這個感動不是從神來的。假如你今天上街看到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子,你就很有感動想要把她娶回家當老婆,這大概不是聖靈在你心裡動工。所以我們要怎麼去分辨哪些感動是從聖靈來的、哪些是出於我們的私慾或者是魔鬼撒旦?第一,這個感動一定要符合聖經,而且是配合聖經的原則。第二,這個感動一定要達成我們屬靈的益處。這是指聖靈給信徒的感動。聖靈也會給不信的人一些感動,但是這些感動對不信的人本身是沒有屬靈益處的。聖靈感波斯王古列,讓他放猶太人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這是為了神的國度,可是對波斯王本身沒有屬靈的造就。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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