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受難節講章]
經文:太廿七27-61
這段經文第一部份從27節到31節,馬太記載兵丁戲弄耶穌:「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他那裡。他們給他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他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裡,跪在他面前,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根據馬太的記載,兵丁替耶穌穿上一件朱紅色的袍子,但根據馬可的記載,這件袍子乃是紫色的。我們相信聖經無誤,所以馬太跟馬可不可能相互矛盾。因此加爾文在其註釋中推斷,這件袍子是朱紅色的,顏色很深,幾乎像紫色一樣。紫色在當時的文化中乃是君王的顏色。兵丁替耶穌穿上一件深紅色的袍子,幾乎像紫色一樣,但不是真的紫色。另外,兵丁還在耶穌頭上放了一頂荊棘做的冠冕。當時羅馬君王的冠冕有金銀寶石做的,在正式場合使用,也有用葉子跟花草編制,在一般場合穿戴。兵丁給耶穌做的冠冕,可能就是模仿這種冠冕,但用的不是漂亮的花草樹枝,而是帶刺的荊棘雜草。兵丁還給了耶穌一根葦子 (希臘文:kalamos,此處應該是指「葦子做成的杖」) 當作權杖 (君王的權杖原文應該是 rhabdos)。朱紅色近乎紫色的袍子、用荊棘編制的冠冕、用葦子做的權杖──這無疑是在諷刺耶穌的王權。兵丁們用這些象徵性的事物,等於是在對耶穌說:「你才不是猶太人的王!你只是個仿冒品!」接下來,兵丁又吐唾沫在耶穌臉上,用葦子杖毆打祂的頭。
對於這一切的戲弄,耶穌始終默然不語。不要誤會,耶穌絕不是懦怯可憐地默默承受。當本丟彼拉多以羅馬君王的代表的姿態審問耶穌的時候,耶穌除了宣告自己是猶太人的王之外,對彼拉多的質問也是一語不發。不是因為祂害怕,也不是因為祂無言以對。耶穌的沉默,乃是君王威嚴的沉默。耶穌愈是不說話,就愈顯示出那些審問、戲弄祂的人的愚昧,而耶穌在祂的沉默中展現出不動如山的威嚴。這個世界沒有權柄審判耶穌,所以耶穌沒有必要回答彼拉多的質問,也沒有必要理會兵丁的戲弄。
31節:「兵丁戲弄完耶穌以後,給他脫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33-44節:「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又坐在那裡看守他。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他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從那裡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他,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他倚靠神,神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神的兒子。那和他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的譏誚他。」
注意作者馬太在整個廿七章所使用的反諷法 (irony)。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審,乃是極大的諷刺,是篡奪上帝主權的人類,以君王的姿態來審問宇宙的主宰。接下來,我們看見兵丁用紫袍、荊棘冠冕還有葦子來諷刺耶穌,但其實馬太的反諷法真正要突顯的乃是耶穌用祂的沉默來諷刺這些戲弄祂的兵丁,這是個雙重的諷刺 (double irony)。同樣地,耶穌頭上掛的那塊罪狀牌,上面寫著「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本來那些人要用來諷刺耶穌的,是所謂的直接諷刺法 (verbal irony),但作者馬太卻把它變成一個戲劇諷刺法 (dramatic irony),意思是這幫人以為自己很聰明,其實他們根本就看不見事實的真相,而讀者卻將他們的愚昧看得一清二楚。他們用諷刺的語氣寫下「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萬沒想到居然他們寫在耶穌的罪狀牌上的這幾個字乃是至高的真理。
馬太廿七章充滿了雙重諷刺。在第一個層次上,惡人諷刺耶穌,試圖將耶穌顯為愚笨可笑。但在第二個更高的層次上,作者在聖靈的默示下,從神的角度顯示出這些罪人的愚昧。而馬太筆下這種複雜的反諷法,不是為了表現文學的高度,而是要帶出一個神學上的信息:馬太用這種雙重諷刺法讓我們看見自以為聰明之人的愚昧,以及神的主權與智慧──「神的愚拙總比人智慧,神的軟弱總比人強」(林前一25)。
馬太的雙重諷刺法在廿七章40節達到最高潮。這裡猶太人的首領對耶穌說:「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
當初耶穌提到拆毀聖殿、三日重建,是指著祂自己說的。耶穌自己就是神的聖殿,是神在人中間與我們同在的居所。馬太筆下的諷刺之處在於,當這些人用這句話取笑耶穌,說耶穌不可能拆毀聖殿又在三日後重建聖殿的時候,其實神真正的聖殿──不是耶路撒冷那棟建築而是耶穌基督自己──已經在十字架上開始被拆毀了。這是馬太筆下最深刻的諷刺:這些罪人以為自己很了不起,把耶穌釘十字架,但事實上,當耶穌無助地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其實是照著祂與父神的旨意在成就偉大的救恩計劃。就連基督在十字架上最無助的時候,都仍然掌權,而那些釘祂十字架的人只不過是基督手中的工具,卻自以為勝過了基督。
馬太讓我們看見,這些人邪惡的言語及行為背後,還有魔鬼撒旦的力量在操弄。40節,猶太人的領袖對耶穌說:「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我們知道這是撒旦藉著惡人的口在對耶穌說話,因為這番話與撒旦試探耶穌時所使用的技倆完全吻合。馬太福音四章,魔鬼在曠野試探耶穌的時候,也是對耶穌說:「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可以叫石頭變成餅。」「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可以從聖殿的頂上跳下去。」這無疑是魔鬼撒旦的話──「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在廿七章,魔鬼撒旦用諷刺的語氣對上帝的兒子誇勝:「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但上帝用更高的諷刺來顯示出撒旦的愚昧與失敗:原來十字架是上帝在永恆中定下的旨意,要用神兒子的死來吞滅死亡及罪惡的權勢。馬太福音還有整本聖經的反諷法的最高峰,就是神用撒旦及墮落的人類在歷史上所作的最邪惡的一件事來成就上帝至高的旨意與勝利。
接下來,45節:「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這裡耶穌引用了詩廿二,大衛的詩。這首詩篇第1節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為什麼遠離不救我?不聽我唉哼的言語?」我們可能會以為耶穌引用這節詩,只是斷章取義地表達一種被神離棄的痛苦。但我們必須明白,當我們碰到某種情況,有感而發地吟誦某首詩的某一句話的時候,要表達的通常不是這句話本身,而是整首詩的內容。譬如,假如今天我要去北韓或中東宣教,大家替我送別,我在別離會上感嘆地吟誦一句「風蕭蕭兮易水寒」,那麼我不需要講下一句話,大家也就明白我的意思了。或者好朋友相聚,離別的時候有人吟誦一句「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他不需要唸到「人有悲歡離合」,也不需要說「但願人長久」,只要吟誦第一句詞,意思就很明白了。如果把整首詞唸出來,反而煞風景。
同樣地,當耶穌在十字架上喊道「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時,祂所要表達的是整篇詩篇的內容。我可以很確定地這樣說,因為太廿七充滿了對詩廿二的暗指 (allusions)。因此,我們來看看詩廿二到底要表達什麼。
第1節,詩人感到自己被神離棄,表達被神離棄的痛苦與疑問。第2節:「我的神啊,我白日呼求,你不應允,夜間呼求,並不住聲。」
但到了第二段 (second stanza),詩人忽然轉變語氣,開始讚美神的救恩。3-6節:「但你是聖潔的,是用以色列的讚美為寶座(或譯:居所)的。我們的祖宗倚靠你;他們倚靠你,你便解救他們。他們哀求你,便蒙解救;他們倚靠你,就不羞愧。」
來到第三段,詩人又轉回痛苦無助的語氣。6-8節:「但我是蟲,不是人,被眾人羞辱,被百姓藐視。凡看見我的都嗤笑我;他們撇嘴搖頭,說: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吧!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吧!」對比太廿七39:「從那裡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還有43節:「他倚靠神,神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這無疑是在暗指詩廿二7:「他們撇嘴搖頭,說: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吧!」所以當耶穌引用詩廿二1的時候,祂不但表達被神離棄的痛苦,也是在諷刺譏笑祂的人。
到了詩廿二的第四段,詩人又再次表達對神的信心與盼望。而第五段明顯是指向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景況。詩廿二16-18:「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我的骨頭,我都能數過;他們瞪著眼看我。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
這首詩篇被稱為所謂的「彌賽亞詩篇」,因為它包含關於基督的預言,包括耶穌釘十字時手腳被扎,還有兵丁如何拈鬮分了耶穌的衣服。這預言在太廿七35節成就,這裡記載兵丁既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了他的衣服。所馬太讓我們看見,當耶穌吶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的時候,祂不只是在表達被神離棄的痛苦。祂同時也在宣告:「看哪!經文上關於我的預言現在成就了!我就是你們所等候的彌賽亞!我被釘十字架,是按著父在我裡面以聖靈的智慧所定的旨意!我在十字架上仍然掌權!」
詩廿二是以勝利的宣告作為結束。25節:「我在大會中讚美你的話是從你而來的;我要在敬畏耶和華的人面前還我的願。謙卑的人必吃得飽足;尋求耶和華的人必讚美他。願你們的心永遠活著!地的四極都要想念耶和華,並且歸順他;列國的萬族都要在你面前敬拜。因為國權是耶和華的;他是管理萬國的。地上一切豐肥的人必吃喝而敬拜;凡下到塵土中─不能存活自己性命的人─都要在他面前下拜。他必有後裔事奉他;主所行的事必傳與後代。他們必來把他的公義傳給將要生的民,言明這事是他所行的。」
在這結尾的兩段詩中,詩人宣告神的國度、神的主權、神的治理。而整首詩篇的重點乃是最後這句關於彌賽亞的宣告,31節:「他們必來把他的公義傳給將要生的民,言明這事是他所行的。」正確的翻譯應該是「他們必來把祂的公義傳給將要生的民,因為祂已經成就了這事。」
馬太暗指這首詩篇,突顯出他筆下最大的諷刺!當人類把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時,人類作了有史以來最不公義的一件事,犯了最邪惡的罪。但基督如何回應這個邪惡的犯罪事件呢?祂大聲吶喊:「以利!以利!拉馬撒加各大尼?」而當祂引用詩廿二第一句話的時候,祂同時也暗示了最後那句話:「人們必來把我的公義傳給將要生的民,因為我已經成就了這事。」神的公義藉由惡人的手被成就了!完成了!It is done!
太廿七50:「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忽然,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裡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
這裡我們看見,耶穌死的時候,殿裡的幔子忽然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這幔子象徵的是神與人之間不可跨越的鴻溝,不只是神完全超越人,更因為神的聖潔無法容納人的罪,所以神與罪人之間有一道無限深、無限寬的鴻溝。這幔子在聖殿當中,將至聖所隔離起來,使人不得見神的面。基督之死除去了這無限的隔閡,使人與神和好。同時,希伯來書十章又告訴我們,這幔子也象徵基督的身體,為我們捨了,為我們裂開,開出一條道路,使我們能夠藉著這從上到下裂成兩半的幔子進入至聖所,來到神面前。基督同時又是我們的大祭司,將祂自己捨了,獻上作挽回祭,代表我們來到神的面前蒙神悅納,讓我們能夠與祂一起來到神的面前。而我們既在基督裡,我們就與基督一同為祭。林後五14,「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路德、加爾文引用古代教父,用「參與」(participation)一詞來解釋我們在基督裡與基督同死:我們與基督聯合,因此也參與祂的死,於祂的死有份,與祂同死。有一首詩歌,歌名叫「曾否在」,“Were you there?”。“Were you there when they crucified my Lord?” 「當他們釘死我主時,你曾否在那裡?」從一個意義上來說,我們都在那裡,與那群惡人一同釘死耶穌,因為祂是被你我的罪所釘死的。但從更重要的意義上說,我們這些在基督裡蒙恩的人,在基督釘死的時候,我們也在那裡,不是在人群中,甚至不是在祂旁邊的十字架上,而是在祂裡面,在祂自己的十字架上,與祂一同被釘死。我們與祂同死,是為了與祂同活;祂為我們死而復活,是為了要讓我們能夠為祂而活。林後五15:「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17節:「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這是基督使人與神和好的工作,也是基督與我們之間奇妙的交易──祂的義與祂的生命歸與了我們,而我們的罪與死亡卻歸與了祂。因此21節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所以希伯來書作者在第十章19-23節勉勵我們:「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
十七世紀改革宗神學家約翰歐文在 The Death of Death in the Death of Christ 這本書中把這真理濃縮成一句話:「Christ died for me」──「基督為我死。」歐文說,這是我們盼望的確據。
同時,我們從剛才引用的哥林多後書的經文看到,基督的死與復活是分不開的。基督的死必然帶來基督的復活;新生命在基督死的時候就已經開始了。因此,在馬太的記載中,廿七51-53就讓我們看見,耶穌死的時候,「地大震動,磐石崩裂,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裡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這就讓我們看見,耶穌的死本身就帶來了復活的生命,因為基督藉著祂的死吞滅了死亡。因此,基督的復活是必然的。死亡與陰間的權勢在耶穌死的那一刻,就被吞滅了。基督的死與復活是分不開的,是一體的兩面。
最後,我們來看看基督復活之前,馬太所記載的最後一個事件,就是基督的安葬。太廿七57-61:「到了晚上,有一個財主,名叫約瑟,是亞利馬太來的,他也是耶穌的門徒。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彼拉多就吩咐給他。約瑟取了身體,用乾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裡,就是他鑿在磐石裡的。他又把大石頭滾到墓門口,就去了。」
耶穌的安葬在四福音及使徒信經和尼西亞信經中,都佔有重要的地位,因為它是一個很特殊的神蹟。它是神蹟,不是因為它像基督復活那樣超乎自然的規律,也不是因為它像神兒子的死那樣,是一件不可能發生卻又發生的事情。基督的安葬之所以是神蹟,是因為它應驗了先知以賽亞的預言,在賽五十三9,這裡論到彌賽亞,說祂「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但基督的安葬之所以是神蹟,不只因為它應驗了先知的預言。這個神蹟當中,有一個名叫約瑟的財主,這人所作的事,正是神奇妙的作為。
我們先倒帶一下,回到太十九。當時有個年輕的有錢人來見耶穌,想要跟隨耶穌,但當耶穌要求這年輕人捨己的時候,年輕人發現自己作不到,就失望地離開了。這人離開後,耶穌就對門徒說,財主要進天國,比駱駝穿過針眼還難。門徒問:「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回答:「這在人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到了廿七章,馬太就讓我們看見,神如何藉著基督的死,使財主為天國作見證。
在段經文中,聖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成兩半後,馬上就有一位名叫約瑟的財主來安葬耶穌。當代著名的德國神學家莫特曼聲稱神的國度「從窮人開始而屬於窮人」。這句話裡面可能帶有一些片面真理,但福音書的作者讓我們看見,耶穌的門徒及那些曾被耶穌喂飽、醫治、安慰的窮人,在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後,有的離棄耶穌,其他人則害怕地躲起來,而勇敢前來安葬耶穌的,卻是一位財主,一位最不可能進天國的人。財主約瑟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馬可的記載特別強調約瑟是「放膽」去見彼拉多。可十五35說約瑟是「尊貴的議員,也是等候神國的。他放膽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
當時猶太人的領袖及羅馬政府聯手鎮壓耶穌一黨的人,但約瑟並不害怕。他不怕羅馬人認為他跟釘十字架的罪犯是一夥的,也不怕被猶太人認作耶穌黨的異端份子。當門徒都躲起來的時候,約瑟站出來,帶著神國的盼望與確據,勇敢地面對屬世的國度。在廿七章之前,馬太的敘事都圍繞著窮人,但在耶穌被釘死之後,第一個出來為神的國度作見證的,卻是這個四福音作者提名敘述的財主約瑟。本來不可能發生的事,現在因著基督的死而成就了:有個財主進了天國。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神用基督的死成就了這事。基督為約瑟死,好讓約瑟能為基督活。就像保羅說的:「[基督]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從某個角度來說,我們每個人都是財主。我們擁有的不一定是金錢,但我們每個人都擁有一些自己珍惜的事物,是我們不願意捨棄的。太十九那位有錢的少年官,雖然想跟隨耶穌,但他不願為耶穌捨棄他所擁有的財富。而約瑟貴為議員,不怕失去他的地位、聲望,甚至性命,放膽向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公然承認他與這個被釘十字架的罪犯的關係。這是約瑟的捨己獻祭,正如保羅在羅十二所說的,獻上自己當作活祭。人能向神獻祭,本來是不可能的。神與人中間有一道不可跨越的鴻溝,人根本不能來到神的面前。但那道巨大的幔子已經從上到下裂成兩半了。耶穌將自己獻上為祭。藉著祂、在祂裡面,約瑟與基督一起將自己獻上為祭。在這記念耶穌受難的節期,讓我們默想:耶穌基督為我捨去生命,我願意為基督捨去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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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经解得很好,一下子明白了好多。特别是关于诗篇二十二章,还有财主埋葬主,以前没有这样深刻的了解。神的话语真是丰丰富富,满有智慧。他的话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感谢主!谢谢你的分享。